(原标题:男子iPhone 6被偷 追回后把小偷抢劫了)
男子地铁站偷盗手机却被事主通过定位找到,不想事主起贪念,抢劫小偷还敲诈。昨天,朝阳警方通报,嫌疑人赵某、田某因涉嫌抢劫,张某因涉嫌盗窃分别被朝阳 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日前,张某报警称,11月4日8时许其在地铁站捡拾了一部金色的苹果6手机,久寻失主未果后将手机带回其位于管庄的暂住地。12时许,开门后两名男子进入屋内,声称根据苹果手机定位服务找到此处,诬陷其偷了手机。
二人将捡拾的苹果手机及自己的华为、魅族两部手机及7000元现金抢走。以报警相要挟,要求张某再赔付其一部6S手机后离开。对方近两天一直拨打其电话对张先生进行威胁,他最终选择报警。
侦查员在与张某交谈中,了解到其曾三次在地铁、公交车站因涉嫌盗窃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通过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天有两名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奔驰越野车来到其暂住地,经张先生辨认这两名男子正是抢劫其财物的嫌疑人。随后,侦查员于分别在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
经讯问,嫌疑人赵某、田某供述,事发当天,赵某发觉手机被盗。气愤之余,想起被盗苹果手机开通了定位服务功能。二人拿出田某的苹果手机,输入被盗手机原账号和密码,对被盗手机进行了跟踪定位。根据定位显示二人开车来到张某位于管庄的暂住地,找到被盗手机后二人非常气愤,打算将张某送交公安机关。张某承认手机是其盗窃所得,但央求二人只要放自己一马,愿意给二人一定经济赔偿。二人随即将张某另外两部手机及现金7000元一同“拿走”,并留下电话让张某再盗窃一部苹果6S手机作为“赔偿”。目前,嫌疑人赵某、田某因涉嫌抢劫,张某因涉嫌盗窃分别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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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捡iPhone 6归还被偷:失主向她索赔
24日,大学生小梅捡到一部iPhone6 Plus,在归还失主的途中,手机被偷,失主要求小梅赔偿。无奈之下,小梅只好分期付款买了一部同款手机交给失主,为此,她需要在今后9个月共计支付4700多元。遇到这种情况,小梅到底该不该赔呢?
厕所捡到手机
她联系失主欲归还
小梅是我市某高校的大四学生,24日上午,她前往九龙坡区科园四路某楼盘售楼部面试一份实习工作。在售楼部的男女共用卫生间里,小梅捡到了一部iPhone6 Plus。“当时急着面试,我把手机揣进包里就没管了。”
面试完毕已近中午,顺利获得实习机会的小梅这才想起,自己刚才捡了一部手机。小梅翻出手机查看,发现手机主人并没有设置密码,于是小梅点开了微信,并在其朋友圈里找到了一条别人发的信息,称该手机的主人丢了手机,希望朋友们留意。
随后,小梅打开手机上的通讯录,找到了发信息的人的联系方式,并通过他联系上失主小王。“他让我在石桥铺地铁站汇合后交还手机,我想都没想就同意了。”小梅说。
归还途中手机被偷
她遭失主索赔
小梅将衣兜里自己的手机掏了出来,边往约定地点走边给朋友打电话说这事,并顺手把捡到的手机放进了左侧衣兜里。走到石桥铺人人乐超市对面等红绿灯时,小梅猛然感觉衣兜动了一下,赶紧一摸,才发现捡来的手机不见了。
“我意识到手机被偷了,赶紧回头,但路上人太多,我完全不知道是谁偷的。”小梅赶紧给失主小王打电话说明此事,小王让小梅赶到约定地点再说。
当天下午1点左右,小梅在石桥铺地铁站见到了小王,并向对方详细说明了捡到手机以及手机被偷的经过。小王却表示,既然手机是小梅捡到的,她就必须负责到底。“他说手机是他花6000元买的,要我赔钱或者买一部同款手机给他。”小梅说。
分期付款买新手机
共需4700多元
小王的不依不饶让小梅妥协了。由于是学生,小梅没有这么多钱,只能向同学求助。一名同学告诉小梅,自己在南岸区一数码城有熟人,让她去那里分期付款购机,价格还有优惠。
于是,小王陪同小梅前往南岸区,小梅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了一部同款手机还给小王。“手机原价3800元,分期付款9个月,一共要还4700多元。”小梅说,自己不敢将此事告诉家人,“我的家庭也很普通,4700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如今,小梅只盼望自己今后的实习工资能支撑她偿还这笔钱。
声音
小王:一直给手机打电话却打不通
昨日,记者联系上手机失主小王,他表示,觉得小梅在“演戏”。
“我发现手机丢了之后一直在回拨电话,结果一直打不通。如果她真的是好心,为什么不在捡到手机的时候就想办法联系我?”小王称,自己也是在校大学生,没什么钱,手机也是家人买的。“我查了一下,她赔给我的手机其实是翻新的,但我也没再找她麻烦。”
小梅:没有关机可能信号不好
对于小王的说法,小梅表示,自己并没有关机或对手机做其他手脚,可能当时所在的售楼部信号不好;至于没有及时联系小王,是因为自己急着面试。“如果我贪图他的手机,就不会想着还给他,难道这就是助人为乐的代价?”对于小王所称的翻新机的问题,小梅表示,自己对iPhone6 Plus并不了解。
调查
小梅该不该赔,你怎么看?
小梅到底该不该赔手机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九龙坡区的罗女士:既然人家主动还手机,肯定就不是偷手机或不愿意还手机。我觉得小梅完全是在做好事,出现意外谁也没法预料,失主小王不应该斤斤计较。
江北区的陈先生:小梅捡到了小王的手机,就应当对其进行妥善保管,现在手机丢了,小梅应该赔偿。
江北区的刘先生:小王自己丢了手机,也应负一定责任,让小梅一个人承担责任说不过去。
律师说法
已尽保管和归还义务不用赔偿失主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的倪世钧律师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们在捡到他人的遗失物时,应尽到妥善保管和归还的义务。“小梅在归还手机途中丢失了手机,证明小梅尽了归还义务。而是否已尽保管义务,应以是否按照保管自己财产的注意程度同等地保管他人财物为标准。生活中,不少人都习惯将自己的手机揣进衣兜里、裤包里,所以小梅将小王的手机揣进自己衣兜里,是尽到了保管义务的。”倪世钧称,由于小梅已尽到了基本的保管和归还义务,所以不用赔偿失主。
捡到失物该如何正确处理呢?倪世钧表示,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捡到失物,可将其交给驾驶员或管理部门;若在商场等有具体管理方的场所捡到失物,可将其交给管理方;而在其他地方捡到的失物,市民应立即报警并将失物交给警方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