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Facebook远赴中国 与一家饮料厂争商标!)
最新消息,Facebook在中国一起商标诉讼中获胜。Facebook在这一诉讼中的对手,是一家在中国注册了“Face book”商标的中山珠江饮料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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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与该案的一名律师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裁定,中山珠江饮料厂不应当被允许注册与外国公司“Facebook”相似的“face book”商标。这家工厂的产品包括薯片和蔬菜罐头。根据中国法律,具有全球知名度的跨国公司必须证明,其商标在中国境内也有很高的知名度。
尽管苹果iPhone手机在中国非常流行,上周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新通天地科技公司有权使用“IPHONE”商标。苹果已经表示将把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中山珠江饮料厂一名高管称,“如果说我们注册‘face book’是非法的,当初为什么会给我们注册?如果说Facebook品牌具有全球影响力,为什么在中国大陆地区不能访问?”这名高管称尚未收到法院裁定。
对于这场商标的胜利,Facebook未予以置评。Facebook一直致力于吸引想把产品卖到国际市场的中国广告客户,而非吸引中国网民使用其服务。尽管Facebook因法律原因没能在中国大陆地区提供服务,但它及其创始人扎克伯格在中国却是大名鼎鼎。
两场商标权的案件,不同的结果,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