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违法的!上海禁止“代步神器”上马路)
平衡车、电动滑板等新兴产品逐步成为大城市们白领的“代步神器”,目前市场上这类平衡车结构简单,操作也并不困难。平衡车均采用站立式驾驶的方式,没有方向盘,也没有刹车油门。行驶的过程依靠人体自身的平衡系统,当身体重心前倾时,车便往前走,重心后倾时同理。由于操作简便,易于携带,平衡车已经成为不少上班族的日常代步工具,被誉为“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的神器”;而一些私家车主也选择在后备箱中放一辆平衡车,以备不时之需。
但上海交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电动滑板(平衡)车不符合我国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从交通法规的精神看,“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在安全性方面,业内专家也提出了三点异议。首先,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远不及用手指刹车的反应时间,在遇突发状况时不能及时制动;其次,该车制动能力差,刹车时单轮与地面的摩擦面积只有双轮的一半;最后,非机动车行驶中难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但被撞处往往是车身,这种独轮车一旦碰撞就直接撞到了身体,实在太危险了。
据介绍,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使用轮滑等滑行工具,交警将按照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进行批评教育、劝离甚至罚款处理。同时,交警也建议,出于安全考虑,独轮车可在特定场所作为休闲娱乐工具使用,但不要上路行驶,以免造成交通事故。一旦上路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则将承担全部责任。
目前,上海对驾驶电动滑板(平衡)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