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苹果在华诉高通滥用市场地位 索赔逾10亿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诉高通公司、高通技术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
苹果诉称:高通持有众多移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且是全球最大的基带芯片生产厂商之一。在相关国家的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及全球基带芯片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高通作为标准必要专利的权利人,有义务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授予苹果专利许可。尽管苹果基于善意被许可人试图与高通就其持有的标准必要专利组合达成直接的许可协议,其持续拒绝苹果的请求或提供远不符合FRAND义务的许可报价。
综上,苹果请求法院判令高通赔偿其因垄断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裁决符合FRAND义务的许可条件,作为高通与苹果之间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两案中还各主张合理支出25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