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长水机场对无人机违规使用者下重拳)
中关村在线报道:近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发生了多起无人机“黑飞”的事件,对机场的安全飞行带来了重大隐患,目前,机场公安部门正在对几起“黑飞”事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将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云南省民用运输机场保护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违规施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风筝、滑翔机、动力伞和其他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2017年1月16日,公安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中增加规定称,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昆明机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避免出现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放飞无人机、风筝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确保昆明机场的净空安全。昆明机场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上述行为,积极向昆明机场反映。如经昆明机场核实,构成影响昆明机场运行安全事实的,将给予人民币1000元/人次的奖励。
编辑观点:
针对近期无人机多起“黑飞”事件,笔者想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无人机作为丰富我们日益高涨的消费需求的消费品,积极的一面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比如影视航拍,烘托气氛、农田灌溉、灾区救援等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利器在手也要去合理运用,不能因为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就不把别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放在心上,对于这样的人要给予重罚,并列入诚信机制,将“黑飞”扼杀在萌芽之中。
本文属于原创文章,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昆明长水机场对无人机违规使用者下重拳http://geek.zol.com.cn/626/6261709.html